第九百二十七节尘埃落定和发现(修改版)(1/2)
作者:江苏棹子
    1938年12月29日。

    宜打扫、祭祀、祈福,忌安葬。

    距离防空部队打下两架日本飞机过去了十二天,距离季某人从山城逃走也过去了十一天,得知这两条消息的武希文最终还是招了。

    失去了日本的家人,他只能尽量保住山城妻儿,对于任何一个东亚人来说,家族的繁衍是刻在骨子里的,谁也无法接受绝嗣。

    根据其供述,军统在政┴府、军中以及商业机构抓到了十多名高级间谍,这些人组成了一张严密的情报网,从政┴治、军事、经济、科技上对国府进行渗透。

    经过十天的“大力”审讯,被捕人员幡然悔悟,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承认他们为日本人服┴务,窃取机密信息。

    另外,所谓的换日计划跟左重判断的一样,即刺杀某人,以便扶持季某人上位,很老的招数,但真要成功了,民国危矣。

    军统将口供上报了军韦会,或许是案件涉及到某人,国府机关爆发出惊人的工作效率,当天就遵照法律下发了裁决命令。

    自中日战争爆发起,民国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汉奸,这些人不但在政┴治上面与日本人签订投降条约,大肆出卖┴国和民族利益。

    在军事上还积极配合侵略日军杀┴戮同胞,抓捕抗日武装,对沦陷区人民进行镇┴压,制造了无数血案,让无数百姓家破人亡。

    同时他们还潜入大后方刺探情报充当间谍,扰乱社会秩序,在经济上帮助侵略者抢夺财富,思想上配合奴┴化教育,腐蚀和瓦解民族反抗意志。

    跟日本人相比,这些甘心充当鬼子爪牙的汉奸,对民族的危害更甚,因为这让很多人对国家的前途产生了悲观的情绪。

    一时间全国上下都发出了严惩汉奸的呼声,国府从善如流,于几个月前公布了《惩治汉奸条例》,将十四种行为定为汉奸行为,行文张贴各处。

    这十四种汉奸行为具体为通谋敌国者,图谋扰乱治安者,招募军人或其他人工、役夫者,阻碍公务人员执行职务者。

    供给、贩卖、购办、运输军事给养或制造军械之原材料者,供给金钱资产者,扰乱金融者,毁坏交通、通讯或军事之工事者。

    供给、贩卖、运输毂米麦面杂粮以及其他可充食粮之物品者,泄漏、侦察或盗窃有关军事政┴治经济之消息、文书或物品者。

    充任向导或担任其他有关军事之职务者,于饮水、食品中投放毒物者,以及煽惑军人、公务人员和百姓逃叛通敌者。

    凡是触犯上述规定之嫌犯,一律按照罪行轻重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包庇纵容者同罪,严惩不贷。

    武希文及手下的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情节十分恶劣,不杀不足以坪民愤,不杀不足以警世人,所以全被判了枪决,由军统负责执行。

    山城珊瑚坝机场。

    多日前左重和武希文玩牌的那片茳滩上,再次跪满了涉案犯人和特务,左重和古琦、邬春阳等人站在远处的汽车旁,默默等待着行刑时间的到来。

    当太阳升到正当空时,左重抬手看了看手表,对行刑负责人点点头,对方立刻高声喊了一声准备,手持步枪的行刑人员纷纷将枪口抬起瞄准犯人。

    “副座,抽烟。”

    这时旁边的古琦递来一支香烟,待左重接过之后点燃打火机,瞟了一眼正在抬头望向天空的武希文,小声汇报了一件事情。

    “先前您让我和老宋去监视姓季的,对方走之前给步雷先生写了一份信,放在了卧室里的桌子上,此事要不要向上汇报。

    还有,滇省站发来消息,季某人以及党羽18日飞抵昆明,19号就再次启程期望了河内,现正在河内站的监控下,要不要?”

    古琦比划了一个斩首的动作,河内站是大站,有情报、行动人员数十人,足以对季某人进行秘密制裁,当然,前提是得到上峰的批准。

    “呯呯呯”

    枪声中,左重摇摇头说了句自己都不信的话:“不必了,委座不想断送季某人的政┴治生命,希望把他从叛国投敌的不归路上拉回来,严禁咱们动手。

    步雷先生更是委座的好友,不好轻易得罪,这样吧,你将信悄悄给对方,询问如何处置,一切由对方做主,其它的话不要多说。

    再通知河内站严密监视,不得轻举妄动,将跟姓季的有过联络的人全部记录在案,对了,这两天,他跟什么人来往比较密切?”

    古琦抽了一口烟,皱着眉头回道:“季某人在河内的住处是高朗街27号,是一幢西式楼房,三层高,正面临街,门前一片草坪,楼后有个小院,围有矮墙。

    房子前后均有有枝冠高大的棕榈和椰子,浓荫蔽日,把房子全遮住了,而且那是一片高级住宅区,法国警署经常在附近巡逻,咱们的人无法近距离监视。

    现在只知道《南华日报》的社长几次拜访姓季的,对方曾是黄埔的政┴治教官,民国16年12月曾随季某人去法兰西游历,创办过《留欧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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