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 朝鲜变革(2/2)
作者:轩樟

    府下设郡,这样简化了以前复杂的建制。

    不久23府又重组为13道直,但郡作为地方行政单位仍完整地保留下来。

    至此为止,地方官府所行使的司法权和军事权被剥夺了,地方官府对当地民众的权限也被剧弱了,从而反映地方行政观念更加近代化。

    其次,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

    颁布了裁判所传成法,—切司法问题都由该机构管辖。

    地方裁判所包括特别设在开放港口的裁判所属于初级裁判所,受理上诉案件的为高级裁判所或巡回裁判所。

    对警察权也进行了类似的分级改革。

    汉城警务厅负责京都的公共治安,而在地方,各道观察使属下的警务官负责地方治安;后者独立于郡守行政管辖之外。

    对财政管理也进行了—元化的改革。

    按照华粹党于1877年设计的改革模式,一切财务如会计、出纳、租税、国债、货币、银行和其它业务,都在新成立的度支部的权限范围内。

    度支部下设9个管税司,监督全国220个税收署,实施税法,处理地方岁入事务。

    货币制也进行了改革。

    新货币章程规定国家实行了金本位制,镍币、铜币、青铜币、黄铜币为辅助货币;旧货币暂时仍可使用,逐渐换成新货币。

    伴随货币改革,规定租税不得以实物而要用现金支付。

    同时还对至此为止标准不一的度量衡进行了修订和统一。

    社会改革也是1878年实施的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就法律而言,已完全废除社会身份制。

    两班与平民之间的阶级差别不复存在,致使各级官职可能不按社会出身而向一切有才能的人开放。

    公私奴婢法被废止,人口买卖也被禁止,驿丁、广大、白丁,以及其它受歧视的人都免除了传统的卑贱身份。这些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改革,预示着两班体制下的身份制度的瓦解。

    此外,还颁命革除社会陋习的法规。

    废止了对嫌疑犯的严刑拷打以及对罪犯家属实行株连的缘坐法。

    禁止早婚,规定男为20岁,女为16岁为最低婚龄要求。

    准许寡妇再嫁,而不论其属于哪个社会阶层。

    正式批准政府官员乃至那些曾任最高职位的官员,只要不再担任现职都可以从事商业活动。

    修改了养子续统法,庶子有权继承父业。修改了节约法令,简化了用以区别官品高低和显示两班与平民差别的着装法,鼓励穿更实用的衣服。

    总的来看,上述法令规定的改革内容,在不少方面是朝鲜社会发展进步所必需的,其中许多是开化政府的纲领和农民战争《全州和约》所体现的、朝鲜人民为之流血奋斗的内容。

    这些改革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进步政策的体现。

    华国在朝鲜推行的政策,甚至比在本土推行的政策幅度更大,步子迈的更大,因为人少。

    日本贷币在朝鲜半岛疏通,主些服务于日本的战地需要,方便日军在朝鲜国内征用粮食和人夫。

    随着中日战争的扩大,军用物资与人力的征用急增,对朝鲜货币的需求量增加了,从而出现汇率对日本不利的趋势。

    到了1878年的过年。

    萌总裁在朝鲜和日本,已经待了整整大半年了,整个朝鲜的大迁徙,全部完成,剩下的一小撮,不到万人的朝鲜人和日本散兵,则属于坚决围剿的范围。

    朝鲜问题,其实已经基本得到解决。

    伊藤博文又亲自到汉城来找萌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