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缪斯庄园要撕X?(1/2)
作者:七世枷锁
    和骆冰简单的聊了不到一个小时,她因为接到公司的电话先走了。

    这就是九星级演员啊,哪怕是工作中的一点闲余,也被可恶的资本主义剥削,零星半点的琐碎时光都显得稀罕。

    心底略略感慨,薄锦辰没有理会杯中还剩大半的拿铁,径直起身,紧接其后离开。

    在他看来,这倒不是浪费与不节约,因为这笔支出在他买下那杯咖啡的一刻起就已经成为既定事实,无论喝与不喝。如果真有超脱他消费能力的花销开支被理解为浪费,那浪费在他买下这杯咖啡的一刻就已经产生了。

    果然,哪怕沦落到囊中羞涩的艰难处境,对事物的价值观,他依然是曾经的贵族公子哥啊。

    事实上,尽管说了许多内心念想,骆冰也依然没有提到她与展柏对话里提到的“那件事”究竟是什么,凭薄锦辰的直觉,这应该就是骆冰形容两人一个还活在理想云端,但另一个却已经落地踩上荆棘的缘故。

    好奇么?

    或许有那么一丁点。

    但就像许多人喜欢嚷的那样,当一个女人对男人产生好奇时,就是喜欢的开始,这换到男人身上,同样如此。

    所以,纵然承认了骆冰与他过去所见的绝大多数女人的不同,薄锦辰也不会让自己的那点好奇心持续发酵,它们,只会被灭杀于摇篮。

    回到家中,颜墨还没有回来,看到大厅角落处摆放的电脑桌,突然想到那个名为缪斯庄园,专属于自己的那块小天地。

    他施施然,走了过去。一篇被版主莉莉加精置顶的帖子,跃然于眼前:

    初见惊鸿,再会钟情

    拾掇光阴,总有一个人惊艳了时光,一个人温暖了岁月。玉倾倾是前者,王可可则是拿余生的岁月书一封与她的情书。

    没有所谓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我本来不知道贵公子,(你们这样称呼他,姑且我也就这么唤了罢。)之前,虽说看到过一些关于贵公子减肥励志的消息报道,但说实话,减肥是个人的事,无论成绩多么斐然,我也不觉得外人需要给予如何崇高的赞美。

    至于明珠台的《初恋复仇记》,原谅楼主,同样并未觉得如何精彩,只能说它拔高了过去偶像剧中女性的地位,而贵公子所饰演的林风,更像是个无知大少转变为美丽花瓶再又恢复到正常有担当、热血的成熟青年。

    但是!

    今天有幸成为《完美特工》的一千名现场观众之一,楼主亲眼目睹了贵公子如何以一个三星级演员的姿态在群雄环伺中,脱颖而出,拿下了男主零的角色。(嗯,七星级的长天、六星级的丁修彦、五星级的向南、五星级的陆博轩,这个阵势应该算得上群雄了吧?)

    看似轻狂,实则隐忍;看似冷漠,却向每个观众展示了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男人的温存。背靠在道德制高点的正义大旗下,零没有麻木不仁、也没有教科书式的大义凛然,相反,他略显得邪气,作风也偏向于黑暗。

    那么,他是一个黑暗派的特工吗?

    不,他不是。

    在戏中角色与观影观众都对他判断失误,陷入茫然的时候,他口是心非的一句“死了”,令人哑然失笑,忍俊不禁。或许,这就是他隐藏在冷漠作风下的人性,是的,人性,不随敌我立场、冰冷制度而格式化的人性。

    楼主必须承认,已经完全被贵公子饰演的这样一个零所虏获。

    由于《致青春》上映的时候人在国外,所以回家后特意上购买了网络资源恶补。果然,贵公子在《致青春》里饰演的王可可没有让楼主失望,所以就有了开篇那段。

    最后,贵公子加油,楼主相信,《完美特工》在贵公子隐忍性格的演绎下,定然能别具一格,引发收视狂潮。

    惊鸿于零,钟情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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