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代言人(1/2)
作者:我是阿斗不扶
    看着各店统计上来的三天流水,吴光耀满意的笑了起来,四店三天成交1600笔交易。

    虽说有800笔交易是因为集齐36个签名的活动成交的,但无疑也是打响了老凤祥的名声。

    交易额也达到了8万港币,不过这利润怕是低的可怜,能有5%就不错了。

    就像吴光耀所期盼的一样,先拉流量,再谈赚钱,更何况自己还有利润!

    老凤祥也凭借这这股大风,让港岛八十万市民知晓‘老凤祥’的比比皆是。

    这还不够!

    吴光耀在会议室里,向老凤祥的所有管理层、店长、办公室文员,呐喊道:

    “这还不够!”

    挥斥方遒,指点江山!这就是吴光耀此时表演出来的神态!

    自然是要表演,不然怎么忽悠这群近代人!

    “我们取得如此好的成绩,难道我们就可以骄傲了吗?”

    “那是你们没有看到追赶我们的同行,有多么的努力!”

    “周大福、周大生,他们会让我们一直保持领先吗?你们以为他们很弱吗?”

    “本来我想开个庆功宴,可是当我看见你们,全部一副我第一,天第二,地第三的表情,我放弃了!”

    “一时的成功,又岂能保证一世的成功!”

    大家看着吴光耀如此激动的神情,纷纷开始沉思,惭愧,埋怨自己最近太自大了!

    “好啦!反思,你们留着散会过后继续。接下来,我们谈发展,谈进步!”陈宇看着大家被自己斥醒,心里还是挺得意的。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人,看过多少企业破产、走下坡路,主要原因自然是因为跟不上时代。

    吴光耀接着说道:“我先来抛砖引玉一下,提个自己的想法。”

    “我打算为我们老凤祥首饰请一位代言人,所谓代言人就是帮我们做广告,做宣传的名人,当然一定要是美女。”

    “首先让代言人戴上我们的首饰,拍摄性感照片,然后制作成挂历、海报和写真集,进行出售。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代言人能增加知名度,我们能在上面打广告。”

    “又或者录一段录音在广播里播出;甚至还可以在某些电影里面,戴上我们设计的头饰、项链等,打出由老凤祥赞助的字样;以后我们甚至可以投资拍摄宣传片,在电影播放之前播出。”

    大家听了,并没有吴光耀想象的眼中一亮,而是似懂非懂的表情。

    也没有人敢问,实在这个想法有点太超前了!

    “吴总,你是说请歌姬或者电影演员为我们做宣传吗?”荣本生看大家不敢提问,自己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此时港岛并没有歌星的说法,只有歌姬,而且歌姬一般只是夜总会的表演者。

    吴光耀只能仔细的向大家解释,请了名人代言后,该怎么操作,大家这才懂了。

    “你们应该听说过港岛小姐吧,港岛小姐在去年开始举行了第一届;今年已经是港岛小姐的第二届,冠军已经在七月份选出,我记得好像叫吴丹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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