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征兵制(1/2)
作者:东仙轩辕
    大汉初年规定,百姓男丁到了十七岁傅籍(登记),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之为"正"。"正"到了二十岁起役.轮流应征,服现役两年。

    其中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或骑士、楼船,另一年就需要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

    "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六十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分为复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凡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者,饲养、捐献军马或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朝廷礼遇的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下)者,均可免役。

    到了孝武皇帝时,大汉开始兼行募兵制。

    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当兵,不再按期更代,等同于职业兵。其后,一旦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用募对象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以及被放免的奴隶。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

    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并实行"七科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赘婿、商人(含曾作过商人或父母、祖父母作过商人者)为兵。

    同时大汉还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种而异的训练,还坚持定期校阅、考核,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

    即每年秋季在长安城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赛和考核,并且要评定优劣。甚至还会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

    在边境郡国,驻守当地的太守经常会率领所部兵马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塞秋射制度,对候长、士史进行射箭考核,合格者有赏,不足吉受罚。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术、技巧项目。

    此外,汉军将士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大汉朝廷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不过如今这些工作已经全部由尚书台兵部负责了。

    朝廷还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汉时大量使用骑兵,马政成为国之大政,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孝景皇帝时有苑三十六所,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匹;孝武皇帝时官马达到四十余万匹,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

    此时在未央宫明台上,天子刘洵与尚书令丙吉、尚书台兵部尚书史曾、大司马富平侯张安世三人商议了半夜,众人先是从大汉现有的征兵制度入手,将大汉现有的征兵制度梳理了一番,而后才进入正题,开始商议改革之事。

    大司马、富平侯张安世沉声说道:“天家,如今我大汉的征兵制度乃至全民皆兵,凡是大汉子民都要服徭役,不知天家准备从哪里入手进行改良?”

    天子刘洵说道:“我汉军目前的编制是部曲制,在领兵将军之下设部、曲、屯、队、什、伍的组织系统。部是汉军中的最高一级编制,部的主管军官称校尉,官秩同于太守,出征作战时受领兵将军指挥。曲隶属于部,长官叫军侯,地位相当于县令。屯置屯长,队设队率,什伍是军中最基层组织。这套军事组织体制常年设置,战时则由朝廷任命将军予以统帅,出征讨伐。”

    “而各地郡国的驻守兵马则是由都尉率领,边郡的边防军由长史率领,各王国由中尉率领,县和侯国由尉率领,边县另有障塞尉。”

    说到这里,天子刘洵指了指众人梳理出来的征兵制度,说道:“如此,我汉军实行的部曲制已经非常完善,朕此番的改革不会涉及部曲制,只对征兵制度进行改良!”

    “朕此番改良的用意,便是以律法的形式规定汉军将士的晋升体制,并且将征兵制度系统化、制度化,将汉军各部的考核制度严格化!”

    尚书令丙吉、尚书台兵部尚书史曾、大司马富平侯张安世三人听着天子刘洵的话,忽然意识到天子刘洵此番准备进行的征兵制改革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如今天子刘洵已经开始对朝政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朝中不少门阀士族出身的大臣都对此不满,民间的门阀士族也是如此,天子刘洵的威望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天子刘洵突然开始加大军事改革的力度,甚至连征兵制度都要进行调整,这样的举动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兵权!

    此时,尚书令丙吉、尚书台兵部尚书史曾、大司马富平侯张安世三人的心中都浮现出这两个字,意识到天子刘洵在拼尽全力强化自己手中的兵权!

    “天家准备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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