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改革税制(一)(1/1)
作者:东仙轩辕
    未央宫,宣室殿。

    数月以来,大汉各地商贸大兴,大司农府和少府征收的赋税和经营的收益也随之增长了不少。

    这一日,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满面春风的进宫面圣,二人各自抱着几份竹简,准备将今年以来的收入情况向天子刘洵禀报一番。

    当天子刘洵看到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呈报的奏章之后,脸上只是淡淡一笑,与二人说了一些勉励的话而已。

    天子刘洵的反应如此平淡,实在是出乎了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的预料。

    如今超朝廷的收入增长不少,在应付北征匈奴大战、兴建全国驰道网络、推广各式新兴产业,每一处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钱粮,但是朝廷的盈余依然可以缓慢的增长,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对此都很满意,也非常有成就感。

    可是二人想不到,天子刘洵却对这样的缓慢增长有些失望。

    在天子刘洵的预想之中,此时大汉各地的商贸都已经开始兴起了,特别是少府下属的各处产业,都开始蓬勃的发展起来,按理说朝廷的税收应该出现大幅度的增长,可是现实却并不是如此,让天子刘洵很是惊讶。

    忽然天子刘洵想到了此时的税制问题!

    在此时的大汉,税收的大头还是人头税和农税,对于商税只征收很少的税额,甚至对很多的商品并不征收赋税,这就让朝廷丧失了很大的税源。

    由此,天子刘洵忽然动了改革大汉税制的想法,便对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说道:“朕以为朝廷结余虽然在持续增长,但是增长的幅度还是不大,这是否与当下朝廷税制不完善有关?二位爱卿可以议一议!”

    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闻言都是吃了一惊,天家竟然认为朝廷的收入增长的慢?

    二人都是微微一愣,而后大司农耿寿昌拱手说道:“启奏天家,我大汉的赋税制度承袭于前秦,而前秦的赋税制度又从周室诸侯国的制度演变而来,已经很是完备了!”

    “朕愿闻其详!”

    “诺!”

    “启奏天家,我中国之地,自古以来便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与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与市税)为辅的制度。这一税制,早在周天子时期便已经出现,到了前秦时期已渐趋完备。”

    “前秦典籍《周礼·大宰》有云:以九赋敛财贿。九赋即指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县、邦都、关市、山泽、币余等九种赋税。不过在前秦吞并天下之前,诸侯各国纷争不断,而各诸侯国却相继实行“履亩而税”的田赋制度。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即根据土地的好坏或远近分等级征收田赋;鲁国的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均按亩缴纳租税;楚国的“量入修赋”,即根据收入的多少征集军赋;郑国的“作丘赋”,即按田亩征发军赋。而后各国为了应付战争支出需要,争相进行赋税制度的改革。例如秦国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按土地多少征收田赋,按人丁征户赋。鼓励耕织和分户,对耕织收入多的,免其徭役;一户有两个以上成年男丁而不分家的,要加倍征收其赋税。这些改革,促进了民间商贸的发展,增加了朝廷的收入,为以后前秦统一六国积攒了充实的国力!”

    “而始皇帝兼并天下,便颁布了: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所有大户和有田的农民自报所占有土地的数额,规定每顷土地缴纳饲草三石、禾秆两石。如隐报土地,少缴或不缴租税,要受到惩处。乡佐已向农民征收田租而不上报,也以隐匿田亩论处。除田赋外,前秦还征收包括户赋和口赋在内的人头税;并征用大批民夫,如服役于郡县的“更卒”,服役于中都官的“正卒”,以及屯戍边境的戍卒。由此百姓的赋税徭役负担沉重。”

    “如今我大汉的赋税承袭秦制,但鉴于前秦灭亡的教训,减低了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以后又减为三十税一。除田赋外,还另有“算赋”、“口赋”、“更赋”等人头税。算赋开始于高祖四年,民十五岁至五十六岁每人均出算赋钱,一百二十钱为一算,贾人及奴婢加倍,出二算。到了惠帝六年减轻算赋三分之一。口赋是未成丁的人口税,孝武皇帝在位期间朝廷对外用兵频繁,导致国库匮乏,于是令民三岁至十四岁出口赋每人二十三钱。”

    “此外,朝廷还规定民二十岁开始服徭役,到五十五岁免除,不服役的可一个月出钱二千,谓之更赋。此外,朝廷还征收户赋,户赋是在封君食邑内对民户征收的一种税,每户二百钱,供封君列侯享用,不直接列为朝廷的收入。”

    “到了如今,在朝廷的收入之中,主要税收是田赋和人头税,另有名目繁多的商税和山木等杂税。其中包括有对商贾手中积存的钱财与货物征收“算缗钱”,对车船所有者征收“算车船”;对买卖的马牛羊等牲畜征收牲畜税,盐、铁、酒税(或专卖)等;还有货物通过税即关税和对市肆、额征收市租。”

    大司农耿寿昌洋洋洒洒说了大半个时辰,天子刘洵听得非常认真,也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大汉朝廷征收的商税太少了!

    如此一来,即便是民间商贸大兴,朝廷也征收不到多少税赋,大头都被民间的门阀士族和豪强收入囊中了,天子刘洵意识到自己的富国强兵之策并没有达到目的,反而让那些豪族变得越来越肥!

    接着,少府卿霍利也为天子刘洵解说了一些关于朝廷赋税的情况。

    早在前秦时期便有成文法典《秦律》,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有《田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仓律》、《工律》、《徭律》等。对征税的对象、品目、税率、纳税人、处罚等都有明确规定。

    而大汉在秦律的基础上发展得更加完备。当年孝武皇帝任用张汤、赵禹等人制定的律令就有三百五十九章之多,对执法犯法官吏的制裁也更加严厉。

    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在均田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到了宋、元、明、清时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在不断清丈田亩、整理地籍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户、丁税的合并征收,并加强商税和盐、茶、酒等货物税的征收制度,从而使商税与货物课税成为中国封建末期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听了许多之后,天子刘洵不由得想到了后世历朝历代的赋税制度。

    随着华夏手工业的发展,到了宋代以后,工商税逐渐收成为各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课税范围日渐扩大。就征税物品来说,宋代有谷、帛、金银铁、物产等四类二七品。还有盐、茶、酒、矿产税课或专卖,对内有关市之税,对海外商业有市舶课。

    到了后世明清两个时期,进一步对工商各税课征,沿江河口岸设立关卡征收关税。满清设户部税关、工部税关数十座,征税对象包括衣、食、用物及杂货等项,还兼收船税。此外还有落地税、牙税、当税、契税等杂税。

    由此,天子刘洵联想到眼下门阀士族和豪强的情况,这些豪族掌控了海量的工坊、商铺、商队等等,涉及了眼下能够赚大钱的各行各业。

    所以天子刘洵心中清楚,即便自己开始对商贸征收重税,对于民间普通百姓的影响也十分有限,出血最大的便是门阀士族、豪强这样的豪族!

    不过天子刘洵也非常清醒,自己一旦开始对商贸征收重税,便要制定好法律制度,防止门阀士族、豪强将朝廷征收的赋税转嫁到平民百姓的头上,以免自己好心办坏事!

    于是,天子刘洵对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说道:“朕听了二位爱卿的讲述,觉得眼下朝廷征收的赋税之中,人头税和田税占了绝大部分,与眼下商贸大兴的情况非常不符!所以,朕决定增收商税,并且开始核查门阀士族、豪强、商贾的财产、产业规模等等,为开征新商税做准备!”

    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闻言顿时胆战心惊,二人惊呼道:“天家这是要重现孝武皇帝的手段!”

    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所说的便是当年孝武皇帝以告缗为手段,重击商贾的事情。当年孝武皇帝以此为手段,几乎将大汉商贾豪族一网打尽,虽然大大增加了朝廷的收入,但是也让大汉的商业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直到孝昭皇帝时期,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大汉的商贾阶层才缓了过来。

    所以此时大司农耿寿昌和少府卿霍利听了天子刘洵的话,都是吓了一大跳,还以为天子刘洵是急于弄钱,想要走捷径了。

    天子刘洵看着二人的样子,大笑起来,说道:“二位爱卿不要多想,朕并不是想要再次实行告缗,而是想要改革大汉的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