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不能说的秘密,前往天门关(2/2)
作者:列夕
    君不语摇摇头,苦笑道:「他哪知道我们在一起,更不知道魔域的苦衷,大不了,改天让他请我喝酒了。」

    叹了一口气,李修元懒得理会眼前的两人。

    而是取了一捧自桃花源带回来的灵米,撒在桌上,跟清月公主肩头的小鸟说了一声:「来来,我请你吃顿好的。」

    小鸟眼尖,嗖的一声自清月肩膀上落在李修元的手上,然后再跳在桌上,一边欢呼了起来。

    这样的灵米,它好像还没有吃过呢。

    窗外的春雨还在淅淅沥沥,屋里捧着一杯灵茶的清月和君不语却不受丝毫影响。

    因为李修元的归来,让她们找到了主心骨,顿时感觉到前方一片光明,十分温暖。

    李修元叹了一口气,苦笑道:「楚风也是一个白痴,也不知道告诉我落霞山上是否一切安好,桃源的长老、弟子在不在那里。」

    清月看着低头只顾猛吃的小鸟,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啊,他估计没想到你竟然先去了大楚吧?」

    沉默良久,君不语憋出一句话来,问道:「说说,昨天那道神光是不是你整出来的!」

    摇摇头,李修元正色说道:「此事你应该去问千佛寺的老和尚,我昨日午后便一直到客栈里沉睡……」

    在李修元看来,便是这些家伙再着急,他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就把真相说出来。

    毕竟,这八字才写了一撇。

    一切,要等他从魔域出来,才能得出最后的结论,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清月公主叹了一口气,一边摸着小鸟的翅膀,一边问道:「我要如何给楚风回信?还是说你会回去?」

    李修元想了想回道:「我见完

    你的师傅,就回落霞山。」想了想又看着君不语说道:「你跟我一起。」

    君不语吓了一跳,问道:「我去干吗?」

    李修元叹了一口气苦笑道:「若我猜得没错,这个

    时候天风城中应该还有魔域大军,你去劝降,不降我就斩了他们。」

    君不语这才反应过来,看着他摇摇头:「天风城中应该是公孙家族的人,他们是大魔王忠实的走狗。」

    李修元闻言,轻轻地将手里的茶杯放在桌上,冷冷说道:「那就关门打狗,统统都不要回魔域了。」

    清月公主点了点头,问道:「要不要我带二万大军随你一起?正好你回来了,我们一起去一趟魔域……」

    说完看着君不语说道:「顺便帮你把公孙家族消灭掉,还整个修行天域一个清明的世界。」

    李修元淡淡一笑:「你跟楚风商量,让他跟花天域联系,最迟秋天,大家一起前往魔域。」

    「还要这么久吗?」清月公主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

    以她的性情,眼下就想带着大军先踏平天风王国的魔域大军,然后一路横推过去,直到魔域。

    有李修元对???????????????付最大的那个魔王,剩下公孙家族手里的那些将士,在她的眼里实在不值一提。

    李修元叹了一口气:「我要去天门关看看,再回落霞山住上一些日子,你不要催我,催了也没用。」

    君不语拍了拍手,问道:「我要跟公主去千佛寺去看看圆真大师,你要不要一起?」

    「你们去吧,我要歇息一会。」

    李修元挥挥手道:「我晚些时候自会跟老和尚喝会茶,明天,最迟后天,你便带上大军跟我一起回。」

    ……

    飞花不是花,因为当你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要往车轮下的泥泞里而去,化作来年的春泥。

    飞花也是花,一片一瓣飞在马车的面前,飘在李修元的心里。

    为了不拖大军的后腿,李修元提前两天独自坐上马车,往天门关而去,三天后,君天语再带着魔域大军,追赶过来。

    算一算日子,君不语追到自己之时,正好抵达天门关。

    霸王陈和小芸守在天门关,这对李修元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大家一路往天风城而去,消灭了天风城里的魔域大军,还能带着两人上落霞山上住上几天。

    要说的话,他花了两个时辰,跟千佛寺的老和尚交代了一番,吓得圆真半晌说不出话来。

    如是按李修元的话说,眼下的他已经超越了修罗天域天道的限制,一切,只等着最后的尘埃落定了。

    这事,最后连无我也不知道,因为李修元警告老和尚,在他回到千佛寺前,此事不能说出去。

    毕竟,即便天道有变,这天还是那方天,天道之下皆为蝼蚁,老天并不会出声提醒他万千子民。

    只有老和尚心里欢喜,看来往后数百年,千年之间,修行天域的修士不用飞升,也能修仙了。

    只有两个人不乐意,那就是打从书院里一路赶来的花小雨和楚若雨。

    两人好不容易一路赶到银月王国,等她们见到清月公主之时,才知道李修元已经往天门关,往落霞山的方向而去。

    只有花小雨想得明白,当下写了一封信给院长,说自己要回一趟妖域,顺便去落霞山上见见李修元。

    最后,两女竟然一起,一路结伴又往天门关而去。

    而这个时候,落霞山上的楚风,已经收到了清月公主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