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回到定安城(2/2)
作者:列夕
    李修元怔了怔,沉默片刻后抬头说道:“你都什么境界了,还需要那玩艺?西门孤星惦记着破境的事,你不会跟他一样吧?”

    李秋水看着他,略一沉默后说道:“你怕我不给你灵石么?还是怕我没有灵药?”

    “都不是,那东西不是喝多了就有用的,到时候我送你一瓮......其实说到底,最多喝三杯,多了跟普通的酒没分别。”李修元疲惫地回道。

    “原来如此啊?”李秋水盯着他的眼睛笑道:“如此一来你倒是替我省下这千年的灵药了,谢谢。”

    李修元微微皱眉,想起在四季楼的一幕幕,心里始终觉得有些愧对楼主跟如诗和如画对自己的信任,不由得心烦起来。

    微一停顿后说道:“灵石我不要了,麻烦掌柜替我做几身衣裳,尺寸你那已经有了,多的就算是我的一点谢意吧。”

    说完沉默下来,心想以后就算是关门,也不能这样欠下人情债了。

    李秋水似笑非笑看着他,说道:“你出门一趟,难道说在外面发财了?刚才你在皇甫小妞面前就是装出一副穷样哦?”

    李修元笑了笑,抬头问道:“你究竟想说什么?”

    “你一个分神境的修为只是破境竟然引来了雷劫,你是什么妖孽?你上回跟我订衣衫的时候还不是很大方......现在你居然放着几千灵石不要?你是哪里来的小神仙?”

    李秋水将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然后怔怔地看着李修元,也不催他回答。

    李修元听完这番话忍不住笑了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可以为自己保留一点吧?至于灵石在我心里,人情比灵石贵重.....”

    经历了望天城四季楼里的事情,李修元决定要淡化跟定安城这些朋友的关系,能用灵石解决的事的决不用人情。

    他来的时候干干净净,离开的时候也要干干净净,不要别人惦记着他。

    李秋水看着他,皱眉说道:“怎么说来我也是洞天境的修为了,然而我去看不穿你的修为,我始终想不明白的是,你究竟修行到了何种境界?”

    李修元疲惫靠在椅子,无力地回道:“问题这是我个人和隐私,我又不是你有敌人,又何必问这些?好吧,我告诉你,我还是分神境里爬行,连西门孤星也不如。”

    李秋水眉梢一挑,喃喃地说道:“我可没有逼你的意思,我只是感到好奇,至于你说的修为,鬼才信你呢......你才多大,他多大了?”

    摇摇头,李修元笑道:“那家伙不就比我大了一些么?以他现在的境界,要不到二、三年就能破境到破虚境的后期。”

    “那也得等你帮他酿完药酒,再陈酿一年之后......我也想看看定安城的奇迹啊!一个不肯吃苦的花花公子,竟然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连破数境,说出去谁会相信?”

    李秋水唠叨了一会,突然间觉得有些不妥,这又才看着他微笑了起来。

    相对无语,只怕也不足以形容二人此时此刻的情绪。

    李修元伸展了一下自己胳膊,用力地甩了甩头,叹了一口气:“有件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别人是盼着破境,我却是害怕破境。”

    看着对方没有回话,这才接着说道:“我只是小境界的突破,便会引来毫无理由的雷劫,你也看到我了我的情况,这老天专门跟我这一头黑发过不去。”

    李秋水望着他光秃秃的头顶,嘴里微微翕动,似乎想要说几句什么,却没说出口。

    李修元倒是明白了她的意思,挥挥手道:“我之前跟你说过了,我可以教你酿酒啊,以后你的锦衣坊也可以卖酒。”

    “老娘没那个力气。”李秋水心道有你在,我还学什么酿酒。

    李修元却在想若是自己愿意教四季楼那两个少女酿酒,只怕要跟着自己来定安城。想不到我摆在你面前竟然不想要,等我离开后你去哪里要?

    李秋水看着他说道:“你早些关门,好好歇息我明天再来,至于衣衫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

    在她看来,李修元愿意送他万金难买的灵药,自己又怎么在意那点灵石?

    李修元静静看着她,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放心吧,至少在明年秋天来到之前,我都不会离天定安城,你不用替我担心。”

    李秋水一听,自是一喜,心道这家伙愿意一直呆在这定安城中,自己倒不会如此无聊了,且不说喝酒有了着落,便是找人聊天,也多了一个去处。

    挥挥手,李秋水离开了酒坊。

    这一天,醉生梦死酒坊早早关门。

    门边挂上小木牌上书,东家酿酒歇业,五日后正常开门出售。

    送走了李秋水,关上店门,顺手贴上二道符文,李修元转身来到了后院。

    搬了一张大桌放在屋檐底下,点了二盏油灯,重新煮一了壶春茶,取出在望天城四季楼里买的酱牛肉......

    终于放松下来的李修元,决定花上一夜的功夫,清理此行的财富,光是在荒原上遇上的黑衣杀手,就足够他清理二天了。

    而此时的他,还不想去清理杀手们的财物,他要先清理从望天城严若冰宝库里打劫回来的收获。

    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大到他放弃去打劫城主府的宝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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