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黑人摩西的诞生(1/2)
作者:江南说书人
    加拿大地区,多伦多市。

    这是英属加拿大境内的第一大城市,也是此时安大略自治领的首府。

    英国人在多伦多经营日久,五十年前所谓加拿大军队火烧白宫事件,便是从这里出兵的。

    可以说,多伦多市是老反美根据地了。

    如今不少反美的报纸、为南方军采购物资的空壳公司都坐落于此。

    这日天才微微亮,一架马车便穿过薄雾地驶向《新英格兰时报》的总部。

    看到驾车车夫那黑色的皮肤,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全都露出厌恶的神色,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看到马车上印刷着的《新英格兰时报》的字样,众人却露出感兴趣的神情。

    如果驾车的不是一个该死的黑鬼,甚至就会有人直接开口攀谈了。

    因为半个世纪前干过火烧白宫的事情,如今的多伦多人对于南方那个超级邻居的内战格外关心。

    北美联邦政府在战争中展现出来的强大动员能力,让原地踏步的多伦多人胆战心惊。

    如今的多伦多,甚至是整个加拿大领,都凑不出一支可以和美国人抗衡的陆军了。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选择报复,他们也只能选择连夜绣制星条旗了。

    正是这样的心态,导致了一个名字这段时间来,在多伦多市民的心中不断变得炙手可热。

    那个名字便是“丧钟”!

    这位丧钟先生在《新英格兰时报》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对于南北战争的评论。

    既有大格局的战略分析,也有小规模战斗的战术分析,可以说产量相当惊人。

    更加惊人的是,他的文章中,各前瞻性的观点正确率居然高达七成!

    要知道,军事战略分析可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

    一个人要达到七成的正确率,那显然说明,他要么在南北双方阵营中都有线人,要么他就是一位不出世的军事奇才。

    不管是哪种可能性,都足以让多伦多人将《新英格兰时报》抢购一空。

    将哥伦比亚领收到的特快邮件送入报社,黑人邮递员汤姆将自己隐藏在竖领大衣里面匆匆离开。

    走过几个街角,又是几个黑人出现,与他接头。

    如今的黑人还远没有一百六十年后那样占领街区,形成自己社团的能力。

    来到加拿大的自由黑人,基本上就是被资本家当做黑色牲口使用的。

    可惜工厂主们很快就发现,加拿大的低温并不适合使用这些黑色牲口。

    在高纬度的环境下,黝黑的皮肤不利于维生素D的形成,不少强壮的黑人到了这里,很快就变成了软骨仔。

    汤姆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黑人。

    当年那穿越美国西部的荒漠,被印第安人捉住。

    在缴纳了一笔钱后,那个叫做岩石的印第安人居然放过了自己。

    汤姆来到新哥伦比亚,之后又辗转多地。

    最终他谋得了邮差这一身份。

    稳定的收入使得汤姆可以通过食物获得营养。

    不过为了让黑人再次伟大,汤姆决定要发展一些副业。

    他从大衣中取出一份手抄稿,交给了另外一个黑人。

    没过多久,一个骑着快马的黑人便匆匆南下了。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

    在两个月之前,一支特殊的部队驻扎在了这里。

    马塞诸塞州第54兵团,顾名思义来自马塞诸塞州,这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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