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礼书(2/2)
作者:Ling君

    事实上,姜万钧对周礼并不是特别的抗拒,他真正在意的是结果。

    换句话说,是否对国家有利,是否对自己有利。

    如果里边夹带着太多的私货,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大宁的统治,姜万钧若还一口全吞下,那他不成傻子了吗?

    另外也好考虑“适宜性”。

    “适宜性”,即:时宜,地宜,权宜。

    就比如说,“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

    但是问题来了,“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嫂嫂溺水了,救不救?

    不救,那是见死不救。

    救,男女授受不亲。

    救不救都不对,怎么办?

    孟子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救还是要救的,这是权宜之计。

    “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人“仁”,“义”,并不是为了“礼”而“礼”。

    “礼”有时候是目标,而有时候是为了达到目标所采用的方法。

    姜万钧不喜欢掉书袋,但这时候也只能给高士廉摆事实讲道理。

    大宁需要一部“礼书”,但不能全部照搬过去的旧礼。

    这部“礼书”是用来指导大家,为一些行为进行规范的,不能成为桎梏。

    同时也要为姜万钧的一些“不合理”行为进行解释。

    比如。

    “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这是过去的时候天子特赐给臣子的特权。

    能获得其中一个特权的大臣,那都基本上做到人臣的极致了。

    大汉建立后,萧何位极人臣,也仅仅是获得了其中两个特权,即:“带剑履上殿”和“入朝不趋”。

    历史上,获得三项特权的臣子,差不多都是权倾朝野的“权臣”,比如曹操,比如曾经的李渊。

    不过在大宁,满朝文武都如同汉时萧何一般,允许“带剑履上殿”和“入朝不趋”。

    “带剑履上殿”,就是可以携带佩剑,穿鞋子上殿。

    带不带佩剑,姜万钧不在意,但这不穿鞋,他真有点接受不了。

    “入朝不趋”。

    “趋”,小步快走,臣子觐见的时候,在进入皇帝的视野后,必须保持小步快跑,不能让皇帝等着,以此表示对皇帝的尊敬。

    “不趋”,就是不用小跑。

    像李纲和褚亮,都一把年纪了,看着他们一路小跑过来,姜万钧心差点提到了嗓子眼。

    至于“赞拜不名”。

    按照礼仪,大臣觐见皇帝的时候,边上会有一个司仪官,要把他们的爵位,官衔,名字都喊出来。

    如果可以“赞拜不名”,那就不会喊名字了,这是一种礼遇。

    大宁的宰相均享受“赞拜不名”的特权。

    新的“礼书”是要证明姜万钧做得对,至少也要解释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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