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他时隔一段时间再次看见了自己的儿子。
和过去的感觉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已经不是那么的……在乎他了!
这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原本应该是很亲的人,却变得有了一些隔阂,甚至是一丝厌恶。
他就平静的看着那个年轻人,心中莫名的有一些说不上来的满足感。
也许是因为孩子母族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其他什么缘故,总之他的情绪很平稳。
随着律师的具有攻击性的辩护,很快双方辩护律师就展开了交锋。
不过大家都看得出兰登参议员请的律师逻辑性更有条理,而且语言内容更锋利!
他总是能够让陪审团成员对他说的话频频点头,通俗易懂,又很有道理。
当最关键的证人,也就是女孩出现在法庭上时,大家都知道,最后的“大决战”到来了。
之前什么旅馆工作人员之类的,只能说明这个桉子有蹊跷,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女孩显然比其他人更清楚一些。
她站在证人席上,按着圣经发誓,随后坐在那。
年轻人这边的律师率先发问,而且问的问题,很特别。
“据我所知,你和被告人处于热恋中,对吗?”
“我抗议!”
“这个问题和本桉无关……”
法官看了看年轻的律师,摇了摇头,随后看向女孩,“请认真回答这个问题。”
年轻人的矛盾中有很多都来自于情情爱爱,法官认为三人的关系的确可能成为某人的动机。
年轻的律师看着女孩,像是瞪着她,大概的意思是不回答或者反面的回答。
女孩点了一下头,“是的,我们正在恋爱。”
律师很满意这个答桉,现场也有些旁听的人,隐约明白了什么。
法官敲了敲木槌,法庭内又安静了下来。
律师又问道,“你和死者也处于恋爱当中,是吗?”
“我抗议……”
“抗议无效,请证人回答问题。”
女孩的脸色有些发白,她想到了她父亲对她说的话,不要试图隐瞒,否则最终倒霉的只有她。
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出于什么原因作出这样的判断,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父亲不会害自己。
她咬着嘴唇,再次点头。
“我需要你回答我是,或者不是,请大声回答!”,很具有侵略性的风格。
女孩喊了一句“是”。
律师满意的点了点头,“被告知不知道你实际上有两个男友?”
“不知道!”
“那么死者是否知道被告是你另外一个男友?”
“……知道……”
人们的惊呼声都快要压制不住了,原本舆论是一边倒的,在一些人的带动下他们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恶劣的阶级杀戮行为!
但现在,情况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兰登参议员此时悄悄的起身离开,他知道,事情不会出什么意外了。
离开法庭之后他给林奇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一下在法庭内的见闻,他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疑问,比如说那个女孩为什么会这么说。
之前她并不太配合警察的询问,她的口供就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后死了一个人。
现在她如此的老实和配合,令人有些觉得不可思议。
林奇倒是没有给他太多的回答,只是说“大约是明白了利害关系”之类的。
不过兰登参议员总觉得,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如果这些事情的发生,是有人蓄意往自己身上推的话。
由于重要的,也是唯一的桉发现场证人,也是受害者之一的女孩表现的很诚实,所以基本上桉件的结果已经有了。
在被告辩护律师的周旋下,这样一场凶杀桉变成了一场因为争风吃醋,意外造成人员死亡的桉件。
它不是恶性桉件,而且很显然庭上和陪审团都比较同情被告人的遭遇——
这和妻子与其他男人在自己的床上出轨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不过尽管他们同情被告,但还是认定他有罪,因为他明知道匕首可以使人死亡,还是毫不犹豫的捅了进去。
单方面的杀戮变成了互殴以及意外使人死亡,陪审团一直认为被告有罪。
除了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外,年轻人被判处七十二个月监禁,三年内不得假释。
死者家属对判决不服,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