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虚拟现状,擂台挑战(2/2)
作者:道天城主
    “我靠,这大魔神和不凡神将是想源想疯了吗?之前与帝天大战才收一千斤神源,现在就收一斤神源了。”

    “没钱,只能看看录播了。”

    市斤之中,消息传播极快,虚拟宇宙禁止在公共区域动手,但是修行者本身的神能还是存在的。

    林风也大为感兴趣,这古荒在莫不凡的前期,可是给莫不凡带来了许多麻烦。

    擂台场中,陆陆续续有许多人降临观战台,直播费用虽然贵,但斩道王者以上的存在还是能拿出一些的。

    特别是古荒和莫不凡这种天骄级对战。

    大魔神古荒长身挺立在擂台中央,这是一位年轻的至尊,未来应该无限光明。

    可如今天庭镇世,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

    这段时间不知道多少势力违背天庭法度被天庭强势给镇压铲除了,而且天庭还时不时公布天牢中的景象,吓得多少修士不知道将天庭法度背诵了多少次。

    光影闪过,莫不凡负刀降临。

    莫不凡看着这个曾经的手下败将,突然感觉有点不太对。

    “你不是古荒!”莫不凡道。

    虚拟宇宙映照一切,作为曾经与古荒交过手的人,对古荒的法道气息很是了解。

    “我是他也不是他,不得不说,虚拟宇宙真是一个伟大造物,不知你们天庭到底是如何建造的。”

    “昔年此身大败于你手,今日我来此,再续当年一战。”古荒如同魔神一般开口。

    林风也在观看,身为虚拟宇宙的造物者,自然也看清楚了古荒的底细。

    自虚拟宇宙降临,林风虽然全宇宙大发邀请,但是一切与生命禁区有因果的种族,门派,族群是被林风排除在外。

    只是没想到生命禁区动作这么快,很快就找到其它的方法进入虚拟宇宙。

    大魔神古荒还是古荒,只是被生命禁区至尊暗中影响的古荒。

    甚至借助一些秘术还能共享古荒在虚拟宇宙的视角。

    “不过,我的世界,我是主人!”

    林风瞬间发动虚拟宇宙的权能,至少数十万的生灵直接被踢出了虚拟宇宙。

    同时在底层规则增加了因果判定,灵魂判定不再是之前的唯一标准。

    唯独古荒身上的林风没有剔除,林风也想看看诸多生命禁区至尊在古荒身上的手段。

    “古荒,你以为在虚拟宇宙中挑战我,胜了能打破心中魔咒,败了对你现实中的本体也没有任何影响,对吗?”

    “可是,虚拟宇宙是我天庭造物,虚拟宇宙中死亡可不代表现实中不会死!”

    莫不凡道。

    但是大魔神古荒已经提拳上来,肉身被其修炼到了完全媲美大圣肉身的地步。

    太古时代,魔皇的古经禁忌绝学魔皇拳施展出来,万千魔影,拳压天地。

    对战的圣王级擂台世界都出现了无数裂缝,被浩大的拳劲给破坏。

    但很快,无数法阵涌动,将圣王级擂台世界变成了大圣级擂台世界。

    “哼!”莫不凡抽刀。

    一刀斩出,万千刀影。

    “斩仙之刀,无物不斩。”

    “因果相连,斩破时光。”

    悟出第三种因果道心的莫不凡,一刀之下什么拳影,古荒全部被斩灭。

    甚至恐怖的刀光穿越了虚实两界,将现实中的古荒劈成了虚无。

    现实中,古荒所在的第七十九关,发生了恐怖的圣陨。

    随后,莫不凡看向观战的诸多修士道:“在虚拟宇宙中并不是不死,遇到我这种擅长因果之道的修士,因果攻击之下,现实中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留下这句话,莫不凡就消散在了擂台中。

    诸多修士直接傻眼了,很快有七十九关的修士确认了古荒陨落了,直接掀起了一场大风暴。

    因果大道直接上了天庭门户网的热搜,无数修士在讨论因果之道。

    “因果大道,如果说时空修行难度是一百,那因果的难度直接上升到一千。”有人评论因果修行的难度。

    “不凡神将掌握因果大道,攻伐跨过虚实两界,从今天起不凡神将是我在虚拟宇宙中最不能惹的人之一。”

    “天庭售卖的经文中有佛门皇者因果佛皇的传承经文,可那价格太离谱了,要是能便宜一些就好了。”

    “嫌贵你可以分批次买啊,不一定一次要买全本啊!”

    “没用的,因果经文在佛门并不算少,但在佛门中入门此道都少之又少,不是悟性高绝,不是天资绝世的最好别碰这些帝级经文,大帝世家拥有古经,可是又有几人斩道,几人成圣。”

    “还分批次买,那个谁是不是只是看过介绍,没有亲自去买过,最省钱的是一次买全本,分批次买花费的价格至少是一次买全本的十倍。”

    “老夫提个建议,佛门的功法经文好是好,但最好别真的去修行,不研究佛理的情况下去修行经文,小心自我意志都被扭曲。”

    ……

    天庭热搜榜上,无数板块都在交流,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的文字图片。

    也亏得玩热搜的大部分是修行者,普通凡人早就被迅速刷过的信息给弄晕了。

    在生命禁区这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