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七节:前夜(1/2)
作者:半步炼狱
    也许是已经将这一路上可能遇到的恶事都碰到了,接下来通往王都的路上一路平安,每天马林还会通过车上的电报与后面慈爱教会的嘉希与泽姆·梅耶尔联络,前者负责确认马林的位置,以免那幅画再一次接近马林,据他所说,这次画里的内容是一些狼型精怪,很显然是西部行省的灰原狼,慈爱教会的学徒们每年杀最多的就是这玩意儿。

    而后者时不时会和马林谈论小说剧情——泽姆是忠实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者,当他从嘉希那儿确认马林是作者的时候脸都被气歪了——因为他觉得马林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可能写出如此作品,一定是在欺世盗名。

    然后马林搬出了法耶,他的这位公主做证,她是马林的中央行省风俗介绍人,并指出了她之前埋在小说里的几个线索——这次都直指马林这个作者与她这个合作者,泽姆确认之后,立即变成了马林的忠诚读者。

    从马林那儿听说探案集已经完结,最后的两册在回去之后就会上交给国立出版社之后,这个年轻人在感叹之余,也对马林后续的小说产生了一定的好奇。

    马林在和法耶讨论过之后,决定将异形这本书烂在自己手里——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对于这个世界的凡人来说有些太过晦涩,剧情也是偏向恐怖,而格调又是科幻小说,为了避免某些意外,还是别把它写出来为好。

    至于是什么意外……马林觉得那张魔毯很好的解释了这一切。

    而除此之外,马林一时想不出来要写什么,与法耶讨论之后,决定休笔一段时间。

    反正马林已经一书封神,做为这个世界侦探小说界的开山怪,马林自觉已经圆梦,接下来就是混吃等死的版税蛀虫环节了。

    除此之外,马林也只有在等待中练习剑术——某位大剑士还等着他去取他的首级。

    爱梅特塞尔克导师在看了马林的自习之后自告奋勇地来和马林对练。

    马林一开始觉得这个中年人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看起来不像是一个玩剑的,当马林使用术式自降力量之后,这才发现这位大剑上的确有水平。

    和爱梅特塞尔克导师练习,马林觉得每天都在进步,而问起他一直都没有使用过这东西,甚至都没有在卡特堡教孩子们使用大剑的时候,爱梅特塞尔克导师给了一个听起来都觉得遗憾的答案。

    “时代变了,火枪正在成为战场的主流,接受二十个小时射击训练的学徒能非常轻易的在一百码以上的距离射杀一个拿着大剑的熊地精,这些蛮族从此退出了与我们人类竞争的舞台,马林,你想想看,我花了十五年,从五岁开始就一直在用剑,但是最终,这个时代告诉我,大剑已经过时了。”

    爱梅特塞尔克导师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是落寞:“我到现在都没有自信用大剑挡住子弹,我又怎么可以将我这三脚猫的技艺教给孩子们,他们花二十个小时学会射击,就能够对练习大剑超过一年的孩子形成压制……马林,你又为什么要练习大剑呢。”

    马林不知道要怎么说,因为爱梅特塞尔克导师不知情,马林不知道他会怎么理解这件事情,更不知道他会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有些秘密,本来就应该守口如瓶才对。

    而爱梅特塞尔克导师似乎也看出了马林心中的疑惑,他笑了笑:“没关系,你不说,就当我没问好了,我是非常喜欢你这样的天才,这三天时间,你已经学会了不少步伐,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记住,大剑不是你手中的狼牙棒或是斧子,它是剑,而你是剑师,记住一点——剑师如黄锋,大剑似毒针。”

    又过了五天,爱梅特塞尔克导师宣布马林已经基本掌握了所有的技巧。

    “你现在欠缺的,只是使用它,考虑到到达王都之后,你基本没有机会使用大剑这门技巧,我推荐你去斗技场。”爱梅特塞尔克导师给马林指了一条路。

    马林有些好奇:“就是那种地下黑暗公会举办的无差别战斗吗,生死不论的那种?”

    “想什么呢,地下黑暗公会怎么可能存在于王都,这些只能在乡下地方存在的破落户。”爱梅特塞尔克导师笑着推翻了马林的猜想:“斗技场是王室,贵族和军方联合举办的,通常每个月都有比赛,有时候还会有大贵族下场进行表演赛,都是冷兵器的战斗,和你打了这么久,我这次到了王都,也准备去玩一把,你来吗。”

    马林自然没问题,在爱梅特塞尔克导师的解说下,斗技场听说使用的都是不开刃的训练剑,还有常驻的治疗师,马林当然觉得可行。

    听说那些大贵族都是实力超强的战士,一想到自己可以全力全开,马林感觉终于有地方能够试出自己的实力了。

    下了车顶,马林将训练剑放到了架子上,然后拉了拉筋,接过克洛丝丢过来的毛巾,然后脱下训练服,钻进了车厢后面的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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