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房东苦海难拔(二)(1/1)
作者:禅心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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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老太太,娘家姓佟,大名“佟淑梅”。佟淑梅的父亲佟谷霖,从一个寒门书生刻苦读书开始,到金榜提名做了官,一步步地官场升迁,到了四十岁的时候,官做到顺天府管粮米的同知主管。那一年是1898年,佟谷霖被官场夙敌陷害,家产被抄没,家属被贩卖,本人被流放。佟淑梅的母亲,受不了这场人祸的骤然刺激,也不甘心一下子沦为奴仆,愤而自杀;佟淑梅因为已经和舒九桐有婚约,才得以逃脱被卖青楼的命运。

    那一年,佟淑梅17岁,舒九桐20岁。佟淑梅是个孝女,情愿延迟婚期而陪伴父亲流放千里,舒九桐也情愿等待佟淑梅役满归来。谁想佟淑梅一去就是十年,中间渐渐断了联系。十年后,也就是1908年,佟谷霖病逝,佟淑梅才只身回到了北京。

    回到北京之后,佟淑梅才知道舒九桐早就娶了妻生了子,大儿子都八岁了。佟淑梅虽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现实,但也没有过于惊谔。本来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经地义。不能因为自家摊上不幸,就连带人家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也陪上十年青春,甚至耽误人家整个家族繁衍子孙啊!所以佟淑梅对舒九桐的再娶没什么想不通的,只有一个要求,如果舒九桐还承认这份婚约的话,那么自己不该做妾。

    佟淑梅的要求不是没有道理的。那年月,女人要是订了婚,男家是不能随便悔婚的,除非女人犯了“七出”之条,错如犯罪,才可以被休弃。一个被男家休了的女人,名声坏了,想要再嫁个好人家,不那么容易。佟淑梅没有行为过错,陪伴父亲远行,本是大孝之举,舒家怎么可能翻脸绝情否认这桩婚事呢?可是,舒九桐的妻子是贵族的格格,又是以正妻之礼娶进门来的,并且已经为舒家生了两个儿子,舒家又怎么好意思为了兑现和佟淑梅的婚约,而硬让做妻子的降格为妾呢?

    那个年代,一个男人可以有几个女人,一家子里妻妾们彼此和平相处着,自有可以维系这种和谐的“学问”。首先说,是那种“娶妻求品、娶妾为容”的社会标准,能使作为妻子的女人心里能得到某种品德名誉上的满足。还有,家庭制度也规定好了,男人的妾,娶进家来,不管有多漂亮,多能讨男人的欢心,也得服从正妻的管理,都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伺候好男人对色的需要。其它方面,妾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比如说家庭的经济状况,由妻打理,妾不得过问;妾生了孩子,自己无权抚养,为使孩子避免受到“色”的熏陶,必须交给正妻调教。有丈夫在场的时候,只有妻子有资格和丈夫同坐,妾只能站着。就是穿衣服,也有许多区别尊卑的讲究…………试想这样的待遇,佟淑梅怎么可能接受呢?

    佟淑梅不接受,那边舒九桐的妻子更是不能接受。消息传到亲家母那里,舒九桐的岳父母依着权势显赫竟亲来舒府问罪,一时闹得沸沸扬扬鸡飞狗跳……事情糟糕到这个份上,舒母不得不出面调停了。

    舒母约见了佟淑梅。

    看到已经二十七岁的佟淑梅站在眼前,满脸风霜疲累,甚至带出了几分老相,舒母不免从心里生出几分怜惜来。

    但是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舒母的话是这么说的:“孩子啊!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你的父亲和我们老爷也是多年的朋友,从家门地位上说,咱两家也是门当户对,要不,当年也不会许下婚约不是?我们舒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家,并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势力小人,我们是不会因为你家遭了这场人祸而轻易悔婚的。我儿子跟你的婚约本来也是在十年前就订下了,按照先来后到的规矩,你进得门来就该在大,这也不是什么不好办的是事。我现在的儿媳妇是个名门淑女,别的不懂,一个女人该怎样恪守妇道她还是明白的,你要是进了门,她也决不会跟你呕气。两个人都是明白事理的人,相处起来没准比亲姐妹还亲呢!

    ……只是,有一个问,我不能不问在前面:淑梅呀!当初你决心跟你父亲远去新疆服刑的时候,是为了尽子女之孝,我不能阻止你,可你好歹也该跟我们舒家打个招呼吧?按说,有了婚约,你就是我们舒家的人了,不管怎么说,你也该跟我这个未来的婆婆告个别不是?说两句该说的话?不是我挑你的理呀,因为一直得不到你的消息,我犯了多少愁你是想不到的。我一会以为你是不想认这门亲了,一会以为你遭了什么变故早早地不在人世了……你要说你出离京城的时候,已经跟我们九桐两个人私下里相约过了,那话说得出口吗?知书达礼是什么意思啊?眼里没有我这个婆婆却只有自己的男人?况且那又有谁能给你们做证呢?你要是眼里还有这门亲的话,恐怕你爹爹也不至于滞留在外十年啊!退一步说,我们九桐也不是不可以陪你在岳丈大人跟前尽孝不是?……”

    舒母好老辣!这番强词夺理的话竟说得如此生动感人,把佟淑梅噎得眼泪汪汪,无言以对,心里只能埋怨自己年轻时候好不懂事,留下了这样的纰漏,被人家做成今日的文章……仔细想想舒母这番话的意思,不外乎就是为了合情合理地把自己推出门去,既然如此,自己还有什么必要多费唇舌呢?

    于是,佟淑梅傲然而退,从此不再奢望做舒家的媳妇,只想找到一个清净的庙观,聊以栖身。然而,舒九桐是个热血汉子,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当年中意的女人出家当姑子去?最后,还是舒九桐背着母亲,建造了观音北巷6号这个小院,把佟淑梅接了来,给自己安了一个“外家”,佟淑梅这才算有了个“同居”关系的归宿。这样的女人是没有名分的,不能入家族的族谱,其地位比妾还不如;但佟淑梅却乐得如此,毕竟是和自己的第一个“恋人”生活在一起,心里干净;再说,放弃了对名分的索求,就不必和舒家有任何瓜葛,自然也就不必整天战战兢兢、低眉耷眼地过日子。

    1910年,佟淑梅生下了大儿子舒敬儒。

    到了1949年,舒敬儒39岁的时候,整条胡同都知道六号有个“舒老太太”,

    至于“佟淑梅”是谁,知道的人就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