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1)
作者:缺金所以鑫
    “我要走了。”

    我相信我听见晨曦说这句话的那一秒,心脏一定是停止跳动至少两秒的时间。因为在那漫长的两秒里,我完全感受不到外界跟我的任何联系,整个人像是被惊雷炸了一下一样楞在原地。两秒之后,才慢慢醒过神来。

    “走?走哪去?”

    晨曦歪着头,微笑着说:“当然是离开艾泽拉斯呀,母牛姐姐。”

    其实晨曦一直都是一个很阳光的血精灵。血精灵这个种族很奇怪,艾泽拉斯大路上的其他种族对这个种族的评价一直都是两个极端,女的是极端的好,男的却是极端的差。

    也难怪,在部落的一堆种族中,唯有这个种族是最像人类的。而且别的种族脸上不是有毛就是有一堆奇奇怪怪的纹身,只有血精灵是白白净净的。再加上血精灵一般五官都比较精致,唇红齿白,所以血精灵一族可以说是部落的颜值标杆。

    一般女性血精灵都是身姿曼妙,体态婀娜,走起路来款步珊珊,聘聘婷婷,基本上可以说是很标准的衣架子。不管是哪个职业的哪套幻化,放在女血精灵身上都能穿出摇曳生姿的美,所以女血精灵一直备受部落男性的推崇。

    但是放到男血精灵这边,待遇就不一样了,相比于牛头人的身材高大,兽人的虎背熊腰,男血精灵的身材会显得更为瘦弱一些。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是在艾泽拉斯这块实力至上的大陆,人们更多的还是欣赏力量美,所以,像男血精灵这样的,就会被一些只在意外表的人视为是软弱无力的小白脸。

    但是晨曦就没有这种感觉,可能是因为他的幻化都是红色的缘故,所以给人的印象往往都是精力充沛、活泼开朗和乐天达观这样的标签。

    而且晨曦的性格确实不错,为人仗义,风趣幽默。所以,就算我跑到荆棘谷以后跟他见面次数大大减少,但是偶尔联系也觉得十分亲切,交流起来也跟之前一样轻松惬意。

    可是他突然跟我说要离开,真的让我很难接受。

    “为什么?”我问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晨曦的眼睛,希望从里面看到我想要知道的东西。但是没有,晨曦的眼中没有任何过多的情绪,像提瑞斯法林地里的澈水湖,一片幽暗,深不见底。他很少有这样的情绪和眼神,我大脑里关于晨曦所有的记忆都是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这样的晨曦,我还是第一次见。

    “其实我也舍不得,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完,我还想去做很多事。我真的不想离开......”晨曦闭口不谈离开的原因,只是絮絮叨叨地说着他有多舍不得这个世界,有多不想离开,说着说着,竟然开始哭起来。

    看他这个样子,我就把我心里的疑惑强压下来,他不愿意说,自然有他不愿意说的理由,我又何必如此刨根问底。

    “那你还回来吗?”这句话我说的很小心翼翼,因为他一直在哭,我想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

    “可能不会,母牛姐姐,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是此刻我还是觉得眼眶发酸,眼泪似乎就要夺眶而出,不过我还是忍住了,生生把眼泪给逼了回去。只是胸腔里的情绪涌动,那种奇特的苦涩的感觉从味蕾泛开,弥漫至全身,连我举手抬足亦会觉得艰难。

    在艾泽拉斯这么久,悲欢离合见过这么多,可是我还是无法习惯道别。我是那种离开的时候,习惯自己一个人悄悄走那种人。离别的伤感情绪对我来说是一种精神上消耗,而且这种消耗是我无法后期弥补的消耗。所以我不敢去送别人离开,也不敢让别人送我离开。有点逃避的意味,但是我却没办法说服自己改变。

    “所以,你今天专门来找我,是为了跟我道别的吗?”

    “是的,刚进入魔兽认识的那批人,能够找得到的也只有你了,我觉得我一个人就这么悄悄走了,实在是有点不值得,所以我想来想去,就来找你道道别,我总不能一个人悄悄难受吧。”

    “嗯?所以你就来祸害我了?”我伸蹄呼了晨曦一牛蹄,“小兔崽子,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让你快走了都还惦记着来让我难过一下?”

    没想到,本来抽抽噎噎的晨曦被我呼了一牛蹄子,反而笑了出来:“是呀,我的母牛姐姐,你看,咱们认识了这么久,你非但没有出淤泥而不染,反而跟我同流合污变成逗比,我不找你找谁呀?是不是?这么多年的交情了,不祸害白不祸害。”

    我听得满脑子黑线,本来之前还有一点离别苦的情绪,这时候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了,被晨曦逗的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说起来这次找你也不光只是找你离别,我还找你有点事。”晨曦支柱笑意,一本正经地说道。

    “什么事?”

    “我这不是要走了吗,然后有些东西我还是放不下......”

    “你放心,你把你的金币全部给我,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它们的!”我急切地看着晨曦,一脸信誓旦旦,就差把我很靠谱几个字写在脸上了。

    “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得帮我做个事。”他眼神里带着丝丝狡黠,然后心里打了一个颤,但是当时我整个人都钻在钱眼里,猪油蒙了心,并没有看出他眼神的不简单,而且一口斩钉截铁:“你先给钱!”

    “你先说,你答应不答应。”

    “答应呀,为什么不答应,有金币拿为什么不答应?”我整个人都是一副沉迷金钱无法自拔的样子。

    晨曦看着我这个样子,翻了两个白眼,我都能闻到他全身散发出来那种对我各种嫌弃的味道。

    “可以。”然后晨曦就把他身上的金币全部给我了,七七八八加起来居然有十三万金币。平时看不出来,没想到晨曦居然这么有钱,真的是一点都不亏。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说吧,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