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同签订(1/2)
作者:四方啊
    对于起点编辑部里面那些无伤大雅的小打小闹,叶可儿是并不知晓的。

    想这李阳和周旭东原来是同一个大学的校友,来起点工作前关系还算铁的那种。

    可是之后周旭东因为仙侠类大火的缘故,在起点编辑部混得是风生水起。

    而李阳则是因为分配到了冷门的军事类,几年下来是越混越不如意。

    这长久的下来,两人私底下的关系虽说是没什么变化,下了班之后还是一起该撸串撸串,该唱K唱K,有时候两只单身汪一起还会约着去做个大保健之类的。

    但是在公司里,那是一天不争锋相对上几回就浑身上下哪哪都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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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琼的回复来的很快,大概在叶可儿把策案给他的第三天,也是《诛仙》开坑后的第二天,叶可儿就接到了他的电话。

    芒果台能在未来一举坐上省电视台中的龙头位置,里面的高层自然不会是一群目光短浅的人。

    即便是这个璀璨之星的节目原本只是里面一个高层,芒果台的郑副台长为了捧他闺女才搞出来的节目,但是现在既然有可以把它折腾火的方案,傻子才不干。

    至于何琼所说的拿出这份策案的人是个未成年的小妹妹这一点……

    要是一个未成年能写出这样一份近乎完美的选秀节目的策案,那他们台里养的那些制片人和策划是第一个不认的。

    这天底下是不缺天才,但是在节目策案不同于那些数理化的难题,得对人心有着足够的研究才行。

    像何琼给他们看的那一份关于璀璨之星的策案,里面的内容含括了宣传,观众互动以及对选秀出来的前三甲后期的运作公案。

    这些可不是凭着聪明才智可以做到的,而是得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才可以。

    这也直接导致几天后,芒果台的工作人员赶到宁远市和叶可儿谈策案以及投资上的一些细节问题的时候,发现策划人的年纪不光真的是个未成年而且还是个坐在轮椅上的小毛孩子的时候,直接震惊的差点就三观不稳了。

    没错,这一次和芒果台的合作,叶可儿并没有接着借用叶妈的身份。

    和林梓晟借了400万的事情,叶可儿是真的没这个雄心豹子胆去和叶妈坦诚。

    何况之前和起点签约之所以会借用叶妈的身份证的缘故,是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身份成为网站炒作的点,因此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而同芒果台的这次合作,她不光是提供了一份策案的策划人的身份,更加是其中占比不低的投资人。

    再加上她的策案是直接通过了何琼提交给芒果台的高层人员的。

    所以芒果台是绝对不可能会为了节目的宣传效果而把她推出去的。

    借用叶妈的身份也就没有了必要,不光如此,叶可儿甚至没有把自己投资璀璨之星的事情告诉叶妈,瞒的是死死的。

    连签合同的时候,因为叶可儿是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的同意,合同才能起法律效应。

    都直接被叶可儿用叶妈的身份证复印件搞定了。

    叶可儿注资400万加上策划人的身份,在璀璨之星这档节目里占比10%。

    按照叶可儿对于璀璨之星这档选秀的预计,只要不出意外,它的收益大概会在两亿华夏币以上,甚至后期芒果台要是愿意的话,还可以把它做成一个系列,就像她前世时的超级女生那样的。

    后期的收益,叶可儿是插不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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