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人民广场吃炸鸡(1/1)
作者:远山的狼
    人民广场是县城的标志性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位于城区的中心繁华区域。八根汉白玉盘龙雕柱矗立在广场四周,中间是一座扬蹄飞奔的麋鹿雕像,一个光头娃娃手托丝带骑在上面,栩栩如生。周天每次从下面经过,怎么看都觉得那娃娃是哪吒,丝带是混天绫。

    雕塑底座四壁的浮雕壁画,记载着这座小城的历史变迁。据记载,小城在****就出现了,后来到了春秋,成为吴国的土地。提到吴国,对历史知识了解的童鞋,应该都知道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的故事。这里俗称“湿地之乡”,水草丰茂,几千年前是麋鹿生息之地。(注:麋鹿又名“四不象”,因它脸像马、角像鹿、蹄像牛、尾像驴而得名)后来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麋鹿在汉朝末年近乎绝迹,到了清朝,只剩下BJ皇家猎苑养了供皇上游猎的一小群。八国联军入侵时,所有麋鹿被捕捉带到国外,麋鹿从此在中国消失。直到1983年,才有部分麋鹿被送回国内,经过人饲养繁殖,目前全国麋鹿已有近3000多头,其中离周天所在县城只有几十公里的JS盐城大丰湿地饲养的麋鹿最多,有近2000头。

    周天到达广场时,吴梦瑶还没来,他看看广场上的时钟,分针指在一点四十五的的位置,离约定时间还差十五分钟。雕塑四周的台阶上摆满了鲜花,姹紫嫣红,争相斗艳。广场上人头攒动,叫卖声此起彼伏,几个身体硬朗的老大爷在地上悠闲地放着风筝,一大群鸽子从天空掠过,发出嗡嗡的哨鸣声。

    周天买了几个炸鸡腿,在台阶上坐下。啃完一个,发现吴梦瑶还没来,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两点,管她呢,爱来不来,周天想着,从身上掏出香烟,一摸口袋,发现没带打火机,跟路过的一哥们借了个火,又坐在台阶上继续等。

    过了又一会,吴梦瑶才姗姗来到。小姑娘今天换了一身红色的羽绒服,头发扎成马尾辫,脖子上围了一条五彩丝巾,黑色紧身裤将小屁股绷得滚圆,走在路上,博得不少回头率。周天坐在台阶上朝她挥手,吴梦瑶正在四处张望,看见周天,连蹦带跳地跑过来。

    “等着急了吧?”吴梦瑶不好意思伸了下舌头,小脸蛋红扑扑的,像熟透了的苹果。

    “我也才到。”周天撒了个谎,递给她一个鸡腿,“趁热吃。”

    吴梦瑶接过鸡腿,挨着周天身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不吃?”

    周天吸完最后一口烟,拿起另一只鸡腿,咬了一口,晃了晃对吴梦瑶示意。吴梦瑶笑笑,也拿起鸡腿,咬了一口,对周天晃了晃。

    “找我有什么事?”周天和吴梦瑶一起啃着鸡腿,边吃边聊。

    “听说你交女朋友了?”

    “你耳朵倒挺灵通的。大学里谈的,叫施婉。”周天实话实说。

    “长得好看吗?”

    “还行吧,带得出去。”

    “有照片吗?让我看看。”

    “没有。”

    “噢。”吴梦瑶有点失望,她看了看周天,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周天吃完最后一口,掏出手帕擦了擦手,问道。

    吴梦瑶望着周天,迟疑了会,小声说:“我想明年报考和你同一所大学。”声音低得像蚊嘤。

    “我那是二本大学,你要考就考好一点的学校。”周天劝她。

    “不,我想好了,就和你上同一所学校。”吴梦瑶摇摇头,语气十分肯定。

    “为什么啊?”周天又点上一根烟,心里隐约感觉要讲到正题了。

    “因为我喜欢你。”吴梦瑶鼓足勇气,说出了内心话。

    说实话,周天也挺喜欢吴梦瑶,她是那种看上去很养眼的女孩,身材高挑,凹凸有致,曾经是周天心目中的女神,要不然上高中时也不会死皮赖脸地追人家。如果当初不是吴梦瑶老爸极力阻止,现在她可能已经是周天的女朋友了。

    “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在“一夫一妻”制的中国国情下,周天可不敢想二女侍一夫的好事。

    “我知道。”吴梦瑶脸上带着几分落寞之情,“其实我当初挺喜欢你的,虽然你看上去有点痞气,但我知道你讲义气,内心善良。我们在一起时,我没感到什么,你考上大学后,我总是情不自禁地会想起你。我上次去你家,其实是想见见你,后来你给我回信里面夹着邮票,我心里高兴的不得了,以为你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我你的想法。后来听樊斌讲你有女朋友了,我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上课也听不进老师讲什么。我也劝过自己,当初是你没有珍惜,失去了就别想找回来了。半年多没见,我本以为我可以忘记你了,可那天在路上遇到你,我发现自己的想法都是骗人的。在我心里,就没有忘记过你。”

    吴梦瑶一口气说了很多,周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自从有了施婉,他现在更多的是把吴梦瑶当妹妹看待,即使看出吴梦瑶喜欢自己,他也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有时候,好多东西放在心里比说出来好。

    “傻丫头,”周天笑着刮了下吴梦瑶的鼻子。

    “我是傻,明知道你有女朋友,可还是喜欢你。”吴梦瑶注视着远方,眼里含着泪水。

    “要不,我做你哥好不好?”周天虽然不忍心伤害吴梦瑶,但还是把话说出了口。他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情圣,更不是花花公子,左拥右抱的事做不出来,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不喜欢欠债,尤其是情债。

    “不。”吴梦瑶直接拒绝了他,“我告诉你这些,不是要你答应我什么,只是让你知道我喜欢你。我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是想离你更近一点,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不能阻止我喜欢你。”说完,吴梦瑶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周天坐在原地,苦笑一声,这都怎么回事啊,想要的时候得不到,不想要的时候偏偏又来了,感情这东西,真TMD折磨人。想到以后吴梦瑶真的考上这所大学,周天不禁头又大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到时再说吧,周天这样劝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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