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前奏(1/1)
作者:绮山
    明国时期,我高祖父那一辈人就搬迁到这个小山沟里。

    到了七十年代,我父亲出生,作为家里的老二,大伯上门后扛起了养家的重担,那年我父亲十六岁,爷爷奶奶只会耕地种地,由于气候原因,山里面只种得出洋芋和包谷,大家吃的也就只有这两样,大家都穷,村里的孩子基本都是光着身子放羊。

    大伯十八岁做了上门女婿,十四岁的三叔,七八岁的两个姑姑和还不会说话的幺叔都要吃饭,借着爷爷奶奶耕种的三亩洋芋和包谷,哪里够一家七口人吃,十六岁的父亲把放羊的工作交给三叔,自己牵着家里唯一的骡子到大山里烧炭,那时候可以烧炭驼到集市去卖,补贴家用。

    于是,父亲就跟着村里的大人一起烧炭,到赶集的日子就到集市里把炭卖了,换几斤米和一些肉回来,一家人的日子才好过了些。

    父亲换回来的食物足够一家人吃上一阵子了,于是家里人开始懒惰,爷爷奶奶随时称病,不去劳作,三叔也懒得去放羊了,看着地里的杂草和饿瘦了的七只山羊,父亲急得跳脚,趁着羊还没有饿死,拉到集市上去卖了几百块钱,把家里的土坯房修缮了一番,还起了两间偏房,一家人住着也舒服不少。

    父亲继续在山里烧炭,有一天,他到集市上去卖炭,在路上耽搁了,回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从村里到集市全是山路,有二十公里左右,路途一半有一处地主家的坟墓,听老人说是**时期被批斗的大地主曹家的祖坟。

    以前,曹家是远近驰名的大地主,有万贯家财,后来,全国展开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曹家全家都被批斗,死的死,逃的逃,到我父亲那一代已经灭族了。虽然家财被没收,曹家祖坟却逃过一劫,从祖坟的建造就可以看出曹家的财力。

    话说那天,我父亲一个人赶着骡子回来,赶到曹家祖坟处已经将近晚上十一点,他远远的就看见月光照耀下的大理石坟碑,看着死人安息的地方心里难免有些害怕,于是骑着骡子加快步子。

    在离坟地还有几百米的地方,看到一处石碑底下竟然冒着幽幽绿光,一道道绿光自石碑底下散发出来,隔的远了倒看不清楚。我父亲看了两眼就不敢再看,鼓起勇气赶着骡子,飞似的离开了那里。

    后来,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去烧炭,却再也不肯去卖了,家里人无奈,只得叫三叔跟着村里人去赶集。父亲跟家里人说过曹家祖坟的绿光,爷爷奶奶说那是鬼火,只要不去坟地就不会有事的,可是父亲不肯听,再也没有接近过那里。

    日子继续过着,随着时间的推移,父亲的兄弟姐妹们也长大,肚子也越来越大,光靠父亲一个人烧炭明显不够一家人吃了,三叔也被派去跟父亲一起烧炭,两个人的工作效率是提高了,木炭被大量生产出来,可是光是炭多又有什么用,骡子只有一匹,能驼运的木炭有限,原来赶一次集就够家里人吃五六天的,到后来只够三天的了,一家人不得不回去吃洋芋和包谷。

    可是,吃惯了大米饭,回头去吃洋芋包谷基本上是咽不下去了。没办法,爷爷奶奶只好提出分家,于是,父亲就在二十一岁那年娶了我母亲,从老宅分了出来。

    我爷爷还好,对几个子女比较公平,主要是我奶奶,不仅斤斤计较,而且还心黑无比,我父亲讨了媳妇之后,逼着他们两口子搬走,只给我父亲分了一间小膳房,甚至我出生不久后就想着要夺回那间房子,那可是我父亲以一己之力起的房子啊。

    我父母亲无奈,只好带着嗷嗷待哺的我艰难生存,他们分到的东西不多,三分两年没有耕过的荒地、一把锄头、几个做饭用的锅碗瓢盆就是父亲分家后的全部家当。

    好在我外公家比较富庶,我母亲的嫁妆使他们撑了一段时间,我奶奶变本加厉,企图染指我母亲的嫁妆,那时已经怀了我的母亲不得不跟着父亲一起搬到山里开荒。

    后来我出生,我母亲告诉我由于营养不良,我好几次病危,差点没能活下来,好在我命大,苦苦挣扎着活了下来。

    我母亲生产之后无力劳作,一家三口的肚子又落到我父亲身上,用开荒种来的庄稼根本没有营养,为了我,父亲不得不再去烧炭,平平稳稳的过了几年,我也到了记事的年龄,我奶奶的行为也稍微收敛了一些,于是,我们搬回了村里居住。

    我父亲是我见过最伟大的男人,我们没房,他一个人起了房子给我们住。我们没吃的,他想尽办法搞来米饭,从没有让我和母亲吃过一顿洋芋包谷。我要念书了,他把七八年来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地卖了,买了村里第一辆拖拉机卖洋芋和包谷供我念书。

    我还清楚的记得,我家没有耕牛,就用马耕地,为了不让母亲劳累,他还造了一辆马车,他开了拖拉机后,那辆马车就成了我和村里小伙伴的玩具,现在他换轿车了,那辆拖拉机还是舍不得处理掉。

    回忆起儿时,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一匹枣红马,我不知道枣红马是什么时候到我家的,只记得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有这样一匹红色的马驹在我家里,父亲外出都会骑着它。

    那是一匹同身红色的马,额头上有一点白,高大概一米五左右,称不上骏马,却是我见过最好的马了,母亲经常跟我说它对我们家有多么不可磨灭的功绩,可以说是它把我们从最难熬的日子里拉扯了过来,所以我们一家人对它很好,甚至好过了我奶奶一家和整日怨天尤人的三叔,它陪伴了我一半的童年,我每天早上都会牵着它到处去喂它吃草。

    遗憾的是,它也慢慢的老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驮东西,父亲找了个买家打算卖了它,我母亲虽然不忍心,但那时候家里还是困难的,只得同意卖了枣红马。

    我十岁那年,枣红马被卖给了一个收空瓶子的老板,我记得它被牵走以后我哭了一天。有一天,大概是两年以后了,枣红马突然回到了我家,待着它以前的马圈里沉沉睡去,我们回来的时候都吃惊不小,没有想到两年了,它还记得这里。

    它任劳任怨工作了大半辈子的地方,我几乎是哭着央求父亲把它买回来,母亲也说买回来,父亲考虑再三,决定把枣红马买回来,我们出了卖的时候两倍的价钱,那位老板却不肯把枣红马还给我们,父亲无奈,只好把枣红马交给他。

    我看着那个老板骑着它,还用鞭子抽它,恨不得把老板给杀了。那个老板牵走枣红马大概过了半个月后,他跟我父亲说枣红马死了,还说半个月前把马还给我们就好了,听着他的话,我不禁怒火中烧,只是我一个十岁的小孩子能干什么呢。

    只是可惜了一匹好马,任劳任怨一辈子,最后却落得个客死异乡的下场。

    读完小学,我顺利升入了初中,到镇上念书,由于距离远,便办了寄宿生,吃住都在学校,家里每个月给我二百块钱生活费,除了在学校吃饭,每个月还能剩下几十块左右,每个月就可以到外面的食馆吃一顿好的,学校里的饭菜吃是能吃,就是味道怪,长相差,而且永远都是那几类菜,吃久了也会腻,于是,时间久了,学校门口我们经常光顾的食馆老板跟我们也就熟络起来。

    回想那时候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正值叛逆期的我们总是觉得自己天大地大,而且也没有什么法律常事,只知道安逸享乐,丝毫不把家长和老师的教诲放在心上。

    当听说了那家食馆的老板在后院养了几只肉鸡以后,太久没有吃过肌肉的我们嘴馋无比,忍耐了半个月后终于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八个人翻墙跑到校外,趁着夜深人静把食馆老板养鸡房的瓦片掀开,逮了四只肉鸡,两人一只,在马黄山的一处山沟里堆了一堆柴火,把鸡连皮带毛一同剥开,胡乱去掉腹中杂物,连洗都没有洗就把鸡烤了吃了,回宿舍的时候衣服上还有残留着鸡血鸡毛等污秽之物,天明后换好衣服还若无其事的去了那家食馆吃早点,老板看样子是没有怀疑我们。

    当别人对你好,时间久了,你会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在老板非但没有怀疑我们,而且还允许我们赊欠饭钱后,我们丝毫没有为前几日偷鸡摸狗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变本加厉的在他家白吃白喝。

    终于,在我们几个人半年没有给饭钱之后,他发怒了,叫来了派出所的警察和学校的老师。年少气盛的我总以为没有自己搞不定的事情,真正遇到事情了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弱小。

    在警察的咄咄逼问和老师的声声教诲后,我们妥协了,纷纷跟家里要了钱还债,至于偷鸡一事,我们几个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闭口不提,否则都不知道要承担什么后果。

    我是被曾世武拉着去盗墓的,他是我铁哥们,一个正儿八经的胖子,吃了十几年的饭,只横向发展,只有一米四的个,比我矮了一个头,不过他的头可比我的大多了,肥头大耳的,是村里的开心果,人见了都要上去捏两下他那肉嘟嘟的脸。

    他总是穿着印了灰太狼的白色T恤,宽大的T恤总是能完美的包着他的肥肉,跑步的时候浑身的肥肉一抖一抖的,像个球一样。我们两个人光着屁股一起长大,从小学到初中都在一个班念书,他比我大两岁,我属狗,他属猴那天偷鸡的也有他。那天是初三上学期放假前一天的晚上,他把我拉到厕所,很是神秘的问我想不想发财?

    我被他的神秘搞得莫名其妙,这厮平日里就是惹祸的主,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偷鸡一事他就是主使。一想到下学期就要中考,我连忙劝他不要惹事生非,好好准备中考。

    可他估计是财迷心窍了,根本不肯听我的,还威胁我如果不帮他就跟我断绝兄弟关系,我也被他逼得无奈,只有答应他,他也不答,只是对我嘿嘿一笑,说是暂时保密,等放假回家之后再告诉我。

    我更是疑惑,猜测着他的意图,很明显杀人放火的事他是万万不敢的,最多也就是偷盗之事,于是我也就放宽了心,静静等待着放假好一听他的生财妙计。

    随着时代的发展,村里的人都稍微富裕了些,没有人再去烧炭了,村里通了路,大家就卖卖农作物或者出去打工,基本生活不成问题,却不能说是有钱了,只能说生活过得比以前宽裕,我也有了个小我两岁半的弟弟在读小学,父母在外面做点小本生意,一家四口过得也算幸福,要不是我那时候做了错误的决定,后来的一些事情也就不会改变我的一生,我们也许就能跟正常人一样,安逸自在的生活。

    只是,人终究是算不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