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机构改革(1/2)
作者:诡语娜娜
    本龙王,自从单挑“太子”闫雨成功又KO“霸王”楚项后,将Y市响当当两大社团的扛旗人全部战胜,龙九的名字在道上也让其他社团大大小小一百单八将,听上去是如雷贯耳佩服不已。

    而且自此后,我也有了振奋人心的名号:“龙王老大”。这个名号我听着倒是很喜欢,本王就是龙王嘛!他们一致要推举我当他们所有社团的大BOSS,在努力推脱几次后,我也不推脱了。

    推了也没用,他们照旧“龙王老大”地叫着,所以我也就省省唾沫不说了,当上了他们的名誉大BOSS。

    我将当社团大BOSS办公的地点选到了男朋友闫雨的“龙王社”,之所以要选择在这里办公,那是不想影响“华夏龙”安静祥和的气氛,要给孩子们一个纯洁干净的上课环境。

    再说,对于闫雨的“龙王社”我也早就想改革改革了,现在我可还身兼“龙王社”扛旗人的职位和任务呢!

    看着“龙王社”整天游手好闲的这帮闲人,我亲自来了个摸底调查,发现他们身上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有的人不管问他什么,他都只会说“杀!杀”,真是不正常呀!还以为自己生逢乱世,想靠拳头打出一片天下;二是有的人任凭我怎么问都死活不吭声,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是聋哑人的原因,而是太缺乏文化知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所以除了搔头傻笑就是无知呆萌地看着我;三是还有一部分人,动不动就爆粗口,整天嘴里不是问候人家父母就是问候人家祖宗,一句话没说完,上去就对别人实施人身攻击。

    这样调查研究下来,实在是让我气愤,真想上去挨个抽一遍。

    我龙九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行为,好好的一个四肢健全的男人,能不能做正行干正事,敢不敢凭自己的真本事混口饭吃。

    男人不是非要具备唯我独尊的霸气,而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和拼搏,干出顶天立地的事业才是牛气。所以刻不容缓必须改革。

    “呦呦呦!我没看错吧?这谁呀?这不是大名鼎鼎的龙大校长吗!我说,你不好好教你的书,跑我们‘龙王社’干吗来了?不是说不愿扛我们‘龙王社’的旗吗?还说什么扛大旗做虎皮,怎么现在又舍不得了?看上‘龙王社’的名号了?”我刚一进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稳,就听见人妖闫冰,那带着讥讽的话语传进了我的龙耳。

    我鄙视加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喝了半杯上好的龙井茶停了半晌,这才开口问他:“哎!敢问人妖,不,敢问闫二太子,你哪只耳朵听见我说不扛旗了。这是一个讲究证据的法治社会,你有证据吗?你有视频吗?你有录音吗?什么都没有给我在这嚷嚷什么呢?我告诉你,我不但要扛旗‘龙王社’,还要进行内部改革呢!搞不好你也得下岗。行了,快一边玩去,别再这烦我。”

    闫冰听我此话,气急败坏的对站在一旁,一声不吭只是一往情深看着我的闫雨,指手画脚唾沫星子乱飞大声地说:“哥,你听见没?你听见没?她,龙九要重组‘龙王社’。她没事吧?哎!我说你怎么不吭声呀!快好好教训教训她。”

    “教训什么啊教训?你难道忘了,你哥他早就拜倒在我的皮裤下,被我收编了。这世上哪有老公说自己亲爱老婆的呢?我说你是不是闫雨的亲弟弟啊?这智商怎么比乔旭还让人无言以对呢?”

    我充分感到自己和闫冰说话,真叫一个话不投机半个符号都多。我真是纳闷,当年玉帝怎么没给闫冰也吹一口小小的仙气呢?起码这样,不说高智商也不至于这么笨。

    因为我“龙王社”扛旗人的身份,再加上本王未婚夫闫雨的大力支持,所以对“龙王社”改革进行的还是很顺利。首先我将会电脑和热爱电玩游戏的九十九人,为他们成立了“龙王电玩软件开发公司”。

    在这里,这些人凭着自己对此工作的热爱性和创造性,很快都有各自的用武之地,他们开发出来的游戏软件在市场上那是大卖啊!而他们的工资和福利也都由,他们开发软件赚的钱自给自足。

    对于那些会功夫的兄弟们,我给他们开办了“龙王传奇之拳打脚踢”武馆,让这九十九人按照他们的爱好,或者成为武术教练或者成为武打演员,让他们的积极性是分外高涨,乐此不疲。每天去武馆看他们的时候,看着他们摔得鼻青脸肿还依旧热火朝天的兴致,本王是深感欣慰啊!

    而剩下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的九十九人,我则让他们每人交了五百元学费,然后全部收编到“华夏龙”去好好听讲认真学习了。

    这样以来,“龙王社”所有的闲散人员都有了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资,也不至于荒废人才。对于这样的改革,我不得不深深的佩服自己,真是英明之举的神啊!

    “龙王社”的重组改革算是成功了,可接下来对本市其他社团的内部改革确是犹如逆水行舟,难度那是一个颇大啊!

    不说别的,单说那天,我让闫雨给道上大小社团的一百单八将,全部下了投名状,通知他们来“合义室”开会。

    投名状上写明三点钟准时开会,可到了三点钟却只来了单八将,还是我的旧识故友们。分别是乔旭王晨、“冰雨兄弟”和阿坤、还有“霸王”楚项、叶枫展画八位帅哥也。

第二十七章 机构改革(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