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落枕(丁)(1/1)
作者:梅村
    曾茜进屋搬椅子,可能是发现了黑暗中的廖焕生,惊叫了一声。(品#书……网)!我这才想起忘了叫他,对屋里喊道:“小曾,没事,是我一朋友,看书看着了,你不用管他,等火上来开涮了,我去叫他。”说完和曹队一起把圆桌支起,放在院中,火锅搬到桌上,又去厨房把羊肉、青菜什么的都摆上桌,曹队在旁边开着酒,一切都停当了,却发现曾茜一直都没有出来。

    我和曹队进屋一看,曾茜把沙发旁茶几上的台灯拧开了,廖焕生斜躺在沙发上,头枕着沙发背,睡得正香,书已经掉在了地上。曾茜却站在沙发旁边,看着廖焕生发愣。

    我和曹队都很奇怪,不知发生了什么。我连忙问她,“怎么了小曾,椅子也不拿了?”

    曾茜并没有抬头,还是盯着廖焕生在看,说了一句:“常叔,你这朋友睡了多久了?”

    “大概两个小时吧?他什么时候睡着的,我不知道,怎么了曾茜?有什么不对吗?”我还是不明白曾茜怎么对廖焕生发生了兴趣。

    “常叔,我刚刚进屋的时候,这人好像是在说梦话,我吓了一跳,黑暗里,我隐约看到了他躺在沙发上,但好像有两个灰色的人影站在沙发后面,我把灯开了,可什么都没有。”曾茜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一点点的颤抖,看来刚才是受了些惊吓。

    “曾茜,你忘了老常是干嘛的吗?那些鬼啊妖的,就算真有,也得躲着他走,怎么会送上门来?一定是你进屋时,眼睛没适应黑暗,再猛一看见沙发上的人,一紧张,眼花了,把什么东西当成人影了。快点吧,把人叫起来,饿死了。”曹队在旁边边说边呵呵笑着。

    曹队说的倒是不错,这房子里不但有各种符咒、法器,还有很多驱邪避害的灵物,如果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进来,我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这房子我住了几十年,别说鬼怪了,就是小猫小狗也不敢进来。

    “老曹,先别叫醒他,你看他的眼球在不停的颤动,还有耳朵,也在不停的颤,说明还处在浅层睡眠状态,他应该刚睡着不久,现在叫醒他,会对他的脑细胞产生一些伤害。”曾茜回头瞪了曹队一眼。

    “我们警察还不都是随睡随醒,也没见谁变傻了啊?”曹队在一边嘟囔着。看来即便结婚了,两个人斗嘴的习惯是改不了的。

    “这个问题,在现代的脑神经科学上还有很大的争议,也许现在自然界最大的奥秘就是我们人类的大脑了,不过国外很多研究都表明,经常在浅层睡眠状态中被惊醒的人,患上癫痫和帕金森的概率要大得多。”曾茜的话不像是开玩笑,我们也就都收起了笑容。

    “小曾,浅睡眠里,眼球不断的转动,这我们都知道,但耳朵也会动的,我是从来都没见过。”这个问题其实曾茜不提出来,我也会问,毕竟她是生物学的专家。

    “实际的例子老实说我也没见过,但国外有专门的研究,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但国外研究的结论似乎和人类的幻听有关。”曾茜边说边似乎在苦苦的思索,但对于幻听幻视这一类的说法,包括现代心理学对于神经分裂的认识,我都有不同的看法。至少因为一些人能够看到听到别人看不到的听不到的东西,就把这归结为幻听和幻视,并认定这些是完全不存在的,这种研究的方式本身就不科学。

    比如,气象学家认为海市蜃楼是一种大气造成的折射现象,但我曾经翻看了大量海市蜃楼的目击报告,还有录像资料,有一个问题是无法解释的。如果是大气折射,那它一定会有一个折射的对象,一个本体,但很多海市蜃楼里的建筑,场景在现实世界里根本找不到。包括很多古籍中所记载的山市、鬼市是有人实际进入过的,包括我们在神农架进入的鬼市,如何能用大气的光学折射来解释呢?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人类的一种返祖现象,人类的祖先为躲避猛兽的威胁,一部分的感知器官在睡眠状态下,是依旧工作的,耳朵很可能也是这样。我们祖先的耳朵可能也能够根据声音的方向而自我调整耳廓的方向,只是现在这些功能都退化了。”曾茜看我们都听得认真,又继续补充道。

    “也许现代科学对人类的睡眠,人类的梦境研究依旧有片面的地方,如果你们知道了我这个朋友的故事,你们也会觉得他的梦话很不正常,他的幻听也许是真的听到了我们听不到的东西。”小曾的科学分析,往往能把我带入到一个充满想象力的状态里,我忽然觉得在廖焕生身上发生的一切,也许并不像大家认为的那样简单。

    我简要的把廖焕生的故事给他们讲了一遍,着重说了说他最近老泡到我家来睡觉,以及他的梦话,他的幻听和他对枕头的排斥。我的话让他俩都陷入了沉思,好奇心的驱使让大家都希望能够了解廖焕生异常生理表现后的真相。过了片刻,曹队才说道:“其实这事要搞清楚也简单,必须让他把所有的一切告诉我们,他不愿意讲可以找那个会催眠的小周博士。”

    “他怎么可能会去接受催眠治疗呢?你即使把他绑了去,他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配合,小周也拿他没辙。”曹队的话说道了点子上,但这里面的技术问题还无法解决。

    “其实,我们警察要从你嘴里弄出真话,也不完全是威逼利诱,更不会大刑伺候,你知道我们那些卧底的同志是怎么套出有用的情报吗?”曹队正说着,廖焕生伸了个懒腰,醒转了过来。

    曹队冲我使了个眼色,低声说道:“一会儿吃饭,你来配合我就行,我很快给你问出来。”

    初秋的北京是一年里最舒服的季节,人往往会不自觉地放下繁忙的工作,享受这一份难得的闲适。

    小院里,秋风微凉,草虫的浅唱和不经意飘落的黄叶勾勒着一幅清淡的水彩画。火锅里羊肉的纯香和小葱,菲菜花混合的气味,拌着桂花的清香,将人的饥饿感放大到极致,不断升腾而起的热气,让小院斑驳的投影变得写意无比。

    在饭桌上,最初的十分钟是安静沉默的十分钟,只有筷子偶尔碰撞火锅的声音。羊肉是我专门买来的内蒙羔羊肉,预先在锅里涮了一些羊尾油以后,每片羔羊肉入水都显得丰润无比而入口即化,韭菜花是我们胡同张大妈前一年腌好的,连小坛子一块给我搬来,开坛直接和进了芝麻酱里,酱豆腐是王致和的,但绝不是一般商店里可以买到,厂子里开缸的头道货,如此酱汁与羊肉的搭配,又有天公作美,明月初生,绝对人间一大快事。

    曹队吃的兴起,一拍桌子,“常家羊肉杜家鱼,陈家卤煮马家驴,南城四隐确实了不得,吃一家菜管半拉月,老常,你不开家馆子是北京吃货们的一大损失啊,只是如此美食,怎么能没有好酒呢?”说着直向我递眼色。我似乎明白了曹队的意思,他是准备让廖焕生酒后吐真言啊。

    我附和了两声,回屋一咬牙,把存了十几年的两瓶五粮液拿了出来。盖子一开,酒香四溢,马上压住了涮肉的味道,曹队赞了一声好酒,拿过三个酒杯,把酒倒上,酒液微黄,粘稠挂壁。

    “老廖,给你先来个满杯,咱都是托老常的福,这酒至少存了十五年了。”曹队把酒放在了廖焕生的面前。

    廖焕生显然也被这酒浓厚的香味所吸引,愣了一下神,又连忙说道:“曹警官,您太客气了,我从来不喝酒,老常这火锅就足够我回味了。”说完,把酒杯又放回了曹队的面前。

    曹队给曾茜使了个眼色,曾茜心领神会,看来默契日深了。“常叔,这是什么好酒,好香啊,连我这种从来不喝的都想喝一杯尝尝了。”说完,很是期盼的望着曹队。

    我连忙把话接了过去:“酒缘酒缘,说的不是喝酒人之间的缘分,是好酒和人的缘分,今天是好天,我做主了,老曹,你让小曾喝吧,好东西别只顾着自己。”

    曹队一拍大腿,“听老常的,大不了喝高了,媳妇你随意,反正老常的屋子多,哪都能凑活一晚。”

    曾茜兴高采烈的拿过酒杯,放在鼻子下面,深深的闻了闻,很知趣的问旁边的廖焕生:“廖老师,您不来一杯吗?我也从来不喝酒,但吃常叔的火锅,不配点酒,就太对不起羊肉了。”

    廖焕生虽然笑着摆手拒绝了,但看的出他已不是那么坚决,甚至偶尔看着酒瓶的眼神里,还带了点期待。我心说,有门儿,还得再加把火。就在桌子下面轻轻踢了一脚曹队。

    (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藏于心者,无以竭爱,动于身者,无以竭恭,出于口者,无以竭驯。畅之四支,接之肌肤,华发隳颠,而犹弗舍者,其唯圣人乎!--《墨子》)(未完待续。)